一年之计在于春。时值春耕备耕关键时期,为保障农民群众用上放心药、放心肥,中共清远市清新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统筹区农业农村局和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组成执法检查组,对部分乡镇农资市场开展执法检查,有效规范清新区农资市场经营秩序,为春耕备耕保驾护航。
3月23日,执法检查组来到山塘镇某农资服务店。店里正有农户前来咨询、选购农资产品,店主正在耐心地向农户介绍农资产品的使用范围及特点。执法检查组成员在了解了具体情况后,面对面向农民群众宣传介绍农资产品识假防假知识,为农民群众答疑解惑。
(图一:3月23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山塘镇某农资店执法检查。)
3月25日,执法检查组来到浸潭镇某农资服务中心。执法人员详细对该服务中心出售的种子、农药、肥料开展执法检查,重点检查店铺经营资格、进出货台账以及农资包装标识,查看是否有假冒伪劣、超出有效期售卖、质量不合格等违法行为,防止非法农资进入市场。
(图二:3月25日上午,执法检查组在浸潭镇某农资服务中心执法检查。)
在执法检查中,浸潭镇综合行政执法人员使用“清远粤执法”进行现场录入案件资料,实现移动办案。
(图三:执法人员使用“清远粤执法”现场办案。)
据了解,自2021年3月31日清新区公布《清远市清新区人民政府关于乡镇街道实行综合行政执法的公告》以来,涉及农业技术推广使用领域共39项处罚权限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有关事项由乡镇行使,其中包括对农药经营者经营假农药或劣质农药的行为等行政处罚。
通过此次专项执法检查行动,从源头上防范和治理劣质农资产品进入我区农资市场,维护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为春耕备耕生产打下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区委依法治区办将充分发挥“一统筹四统一”(统筹协调、统一部署、统一培训、统一指导、统一监督)作用,推进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